政府眼中的三六九等
政府眼中的三六九等
作者:迷人的海
一位失业朋友伤心地告诉我,不明白同是一个党领导,同是一个阳光照,政府为什么把国有企业、私营企业、三资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分成三、六、九等,人为区分嫡出与遮出?为什么国有企业失业人员自2006年起便可依法领取失业养老补贴,而私营企业、三资企业中的失业人员暂不领取失业养老补贴呢?一个"暂"字,伤害了多少失业人员,其"暂"字,时限到底多长,三个月、半年、一年?还是更长,抑或无限?失业人员心中没底,发毛;该"暂"字期限,或许只有政府心中有数吧!
不知该政策的初衷是什么,为什么人为将失业人员分成国有、私有和三资这两个层次?难道工作在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员工不属于共产党领导?不是生活在同一个阳光照的社会主义中国?难道他们工作期间没向国家、政府依法纳税?为什么纳税时政府不分层次,不分等级,让他们同国有企业员工共同平等依法纳税?要求人们付出,政府讲究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平等,在人们需要社会救助时,政府却要分出等次,不再讲究法律地位的平等呢?这的确是个迷,更是令人伤心沮丧的痛。他们也曾为国家贡献过血汗,甚至付出过生命,当他们成为弱势群体,需要社会救助时,政府竟把原本平等的劳动主体人为分为三、六、九等,似乎这些工作在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员工不是国家和政府嫡出,被视为遮出,政府先要救助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,暂不救助私营企业、三资企业下岗失业人员,岂有此理!天理何在?
为什么出现这种奇怪社会现象?是政府思想僵化 ,毛泽东时代的左倾主义作祟;还是政府不情愿财政拨款,扶贫帮困,能推则推;抑或还有什么其他苦衷……不管怎么说,强调以人为本,营造和谐社会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最基本的要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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